怎么会有人,在面对过自己的暴之后,还能用那样的眼神看着自己呢?就好像,自己是她的全,她只能看得见自己。
就像他随意包扎了一下伤口,匆忙赶去会场想看她一眼的时候,看到她穿着华丽的礼服,以平时见不到的高傲神情,用那样绝对维护的姿态,毫不讲理地对另一个人说:“你凭什么跟雁争比?你哪里比得上雁争?”
对于雁争而言,这样的场景,已是司空见惯。寰宇如今树大招风,从雁争接寰宇的业务开始,他就注定深陷泥潭。
疼痛令他恍惚,迷蒙之间,她见到了那双眼睛。
属下自然知该怎么,拖着死鱼一样的魏旭出去了。
母亲,父亲,昔年好友,跟着他很久的向朝,以及他十分信任的魏旭。
他有多久,没被这样对待过了?
恶心到,雁争又想自毁。
他本也不在乎,因为他的人生,本就是由背叛组成。
他们都接二连三地,迫不及待地背叛。
地下室只剩雁争一人,他低看着那碰过他人肮脏血的玻璃渣子,又狠狠扎向了他的手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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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制住的不住挣扎,可是雁争却丝毫不受影响,紧紧将他摁在地上:“呵,鬼迷心窍,是啊,所以,小爷送你,去见鬼啊――”
语气里,竟然有了诡异的笑意。
突然好想,进到她的里。
“魏旭,阅世给的钱,你就留着当路费。”
脏。
还有那张明明快死在自己手里,却仍心甘情愿的脸。
第一次明明那么痛,他一点也不温柔,只顾着发药,可她着眼泪,却还是拼命抱着他,容纳他,以最温柔的姿态,舐他所有的暴戾。
鲜血飞溅出来,沾上雁争清隽的脸,淹没他修长的苍白的手。
这谁忍得住啊啊啊啊啊!雁争:草(不是植物)了。
那个在他四开凿的碎酒瓶便扎进了他的嘴里。
如此盛气凌人的她,好美,美到惊人。
这是在场子上的地下室里,除了一盏昏黄的灯光,四无天光。地狱一样的地方,雁争却一白衣染血,竟也像一诡谲的艺术品。
也并非他有多么高尚圣洁,多么的在乎公序良俗。他只是觉得脏。
也因为他不碰这些东西,导致阅世几次想拖他下水,都没找到机会。魏旭和谢一样,是从小跟着他一起的人,所以雁争放心将场子交给他打理。如今,背叛他的人却是他曾经最信任的人之一。
这些事情,脏得令他作呕。
对方要反驳,她还咄咄人:“但凡你有点自知之明,都不敢拿自己和雁争比。云泥之距,便是你随意两句说辞就能拉近的么?能够仰望,已经是你的运气了。”
恶心。
企业越大,越是会涉及很多灰色地带。其它的雁争其实很少,可他不能接受自己的场子上卖淫和毒。
写这种剧情就会忍不住爆字数(笑拥)
雁争闭上眼,良久,突然笑了。
魏旭双眼骤然瞪大,像是在猜雁争为什么会知。他还想开口为自己辩解,雁争却抓着他的发抬高他的脸。
雁争扔下已经昏迷不醒的魏旭,招徕手下人:“金三角。”